更新时间:2022.06.26
民法典中监护人有下列情形的,经有关人员申请,可以撤销监护资格: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被委托人在下列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被委托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1、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 2、超越委托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 3、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股东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承担连带责任: 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条件。
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
1、骑电动自行车时,驾驶时闯红灯,无视交通规则,事故发生时需承担主要责任。 2、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车的基本参数主要包括: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 h,整车质量不超过 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 24
(1)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得向委托人请求赔偿。委托人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如因其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连带责任。委托人为二人以上的当事人,将同一事务委托给受
公司的法人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地位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况下要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法人是公司股东的,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所认缴的出资额。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而言: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
构成事故才承担法律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