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最后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进行代位继承的方法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之间的区别: 1、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转让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法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三)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同一个被继承人来讲,发生转继承后不会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是指,被继承人的孩子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那么继承人孩子的晚辈血亲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孩子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发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不可以同时发生。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点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去世,而转继承发生的时间点是继承开始后,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两种继承方式发生的时间点不同,所以不可能同时发生。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发生转继承后是否还存在代位继承,法律未明确规定。法律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另一种观点认为: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此暂无定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