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重大过错: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又没有重大过错的,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 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 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分别为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双方亲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需要走司法程序,如果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举证军人有重大过失,否则不允许离婚。
军人可以和现役军人离婚,且因为双方都是军人,所以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可直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二人解除婚姻
军人和现役军人离婚是允许的。且因为双方都是军人,所以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可直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二人解除
军人可以与现役军人允许离婚,且因为双方都是军人,所以在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就可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不得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
现役军人指的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具有军(警)籍和军(警)衔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士及其文职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由现役士兵(现役义务兵和现役士官)和现役军官组成。 军事院校(不是所有的军校
军人能与现役军人离婚,法律并没有规定现役军人不得离婚,而且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时不需要经过彼此的同意即可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是现役军人与非军人离婚的,在军人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系还需要经过军人一方同意,否则不准离婚。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军人离婚案件法院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角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特殊保护,有利于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战斗力,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