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管辖的规定是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由原行政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的规定是: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
一、职能管辖 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审判管辖 1、级别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范围包括: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察的,所以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如果是审理的,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方式具体如下: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
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以地域管辖为主,实行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其中犯罪地主要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毒品藏匿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所在地、临时居住地。
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级人民法院负责海关处理的案件、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其管辖的划分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而地域管辖指的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