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裁定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
裁定的适用范围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保全的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审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制作刑事裁定书。1、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如果原判决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适用的法律规范无错误,可做出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决的刑事裁定书;2、有异议案件:原判决事实不明,证据不足,严重违反程序,可做出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刑事
刑事案件可以有一审二审。有些时候刑事案件第一审需要裁定书,然而有些时候刑事案件又不需要裁定书。 1、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
补正裁定书适用范围主要强调的是“笔误”,且指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的个别文字上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笔误;其他笔误或者遗漏,不可以“补正”已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以及判决结果。如果作出了这样的“补正”,就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
答补正裁定书适用范围主要强调的是“笔误”,且指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的个别文字上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笔误;其他笔误或者遗漏,不可以“补正”已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以及判决结果。如果作出了这样的“补正”,就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自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案件,终止审理案件,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补正裁判文书。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主要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以及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等裁定书。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有,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以及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等裁定书。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不适用仲裁: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纵向关系纠纷);劳动争议的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
仲裁的纠纷解决方式所适用的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