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的,不适用经济补偿,而是应给予赔偿,其相关规定为: 1、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情形,都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劳动者主动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具有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定的情形,则有经济补偿金,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就可获得一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是有经济补偿的。除非劳动者存在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
首先,并非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赔偿金,只有当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且劳动者不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才可以主张赔偿金。其次,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经济补偿金则是: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是: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一般来讲,要是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的话单位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但要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单位就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根据合法的途径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具体结果应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