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显失公平的合同、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主观要件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
一、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 重大误解与欺诈都包含了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其自己的过失(非故意)造成的,而非受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
显失公平的标准目前国家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的一方提出属于显失公平要求变更合同,法院根据要求的一方提供的事实依据,经过对方质证,一般的显失公平是根据具体的事项来进行确认。
从《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看,若是订立的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一方利益有较大损害的话,此时合同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而之前履行合同取得的财产,同时也是能够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显失公平是否有效需视情况而定: 1、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效力待定; 2、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受损害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时与其签订合同,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又或者是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具体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显失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在明知行为人处于危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