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补充协议不可以增加合同主体。补充协议应当是主合同一部分。如果补充协议里面的主体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的相对应,那么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变化了,就是新的协议了。
补充协议可以增加合同主体。补充协议应当是主合同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中的主体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的相应性,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变化,即新协议。新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与原合同无关。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的变更外,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协议的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触犯法律的就违法。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一般是无效的;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一般是有效的。
主合同解除补充协议也同样解除。补充协议是必须有主合同的存在下才会存在的,如果主合同解除,补充协议会随之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等。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要满足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的。
补充协议与原借款合同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注意,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强迫的情况,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
合同已经终止,不能在签订补偿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承包期满后,如果合同的主体和标的数量都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承包合同中,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因为补充协议是对合同未约定事项或约定不明的事项的补充,因此二者相冲突的,应当适用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
工程合同只签补充协议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补充协议只是对工程合同内容的补充,它没有代替主合同的作用,在没有签订工程合同的情况下,补充协议自然无效。
没有签订合同的租房纠纷可以报警,但是民事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内,警察一般不能直接处理,只能进行调解,建议当事人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