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是指先执行四年的缓刑,经过四年的社区矫正后,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原判的三年可以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
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是指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 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察期为4年,如果这4年内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那么缓刑考察就顺利结束,原来判的3年就不用再执行。如果在考察期内仍违法乱纪,法院可以撤销缓刑,被告人就要坐原来判的三年牢。
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即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
判2年缓刑3年是决定对被告人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但是缓期三年再执行,如果被告人在三年的缓期时间内没有再犯罪,三年时间届满后,原判的二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的意思。此处的三年缓期时间又称为缓刑考验期,是给以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意思是在判刑后一年内,如果不再有犯罪行为,有期徒刑8个月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在我国不存在判刑五年缓刑一年的说法。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因为缓刑考验期必须比原判刑期长,在有期徒刑五年
超过三年刑期不能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还应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再犯危险性、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造成不利影响等条件。除此之外,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在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再犯或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六个月可以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等情况,则需收监。 根据《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