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人在外地起诉离婚的,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在外地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到该城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外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是: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进行法庭调
人如果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应当首先确定管辖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可以按照如下程序去外地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起草起诉状;原告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办法在外地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夫妻在外地,原告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在国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就需要
当事人在异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写好离婚起诉状并交诉讼费;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按照法院给的时间准时出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被告经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