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行政相对人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的,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当事人可以向交警部门询问、投诉或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询问负责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一般交警应当在调查现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述时间不包括
无证驾驶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中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不服的处理方式:可以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交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
对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映。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的,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