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实践中,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的,权利人有权请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就贷款的学生所借贷款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
首先要区分担保人是连带保证人还是一般保证人,如果是连带保证人,那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要履行下列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3、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等。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一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清
担保人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向出借人清偿欠款。 借款人非法融资被依法处罚,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没有关联关系,借款人被判刑对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无影响。 因此,担保人仍需要向出借人清偿欠款。 但要是担保合同出现法定无效或可
担保人的责任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保证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在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