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室居住。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其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羁押期间,由看守所组
刑事拘留的场所是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刑事拘留是直接进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
拘留是在拘留所。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
刑事拘留期间,会由看守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开展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一般会接受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被组织进行适当的劳动等。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拘留的时间是十到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那么就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三、如果是对于流窜作
进看守所不代表就是刑事拘留,也有可能是逮捕或执行剩余刑期等情形。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