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农村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城镇的土地,农村的土地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
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
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
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并公布。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
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规定的是: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对火电厂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武汉房产税的方式是: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征收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