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时起算。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主要有四大类:一是,人大制定的涉及管理医疗事故的法规;二是,医疗相关的行政文件;三是,医疗部门自己的规章制度;最后一个是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操作规范等。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一般是医学会。医学会分为三级,适用条件不同,具体为: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1.书面陈述或答辩;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3.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4.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5.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条件是: 1、需要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 2、需要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45天。医学会应该在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申请的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有以下三点: 1、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任何一方
鉴定医疗事故一般需要45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