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也是作品,其作者,即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制定者,也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等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但著作
以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职务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职务作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
临摹作品可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
职务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以下几项: 一、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关于时事新闻。 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
著作权法,存在以下保护范围: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建筑作品、音乐作品等。即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
著作权不需要登记也受法律保护。未登记的作品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不具有登记和公示的效力。著作权的是一般是自作品的创作完成之日起就产生,作者就获得了著作权。
以下方面的著作权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音乐作品等。即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