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有下列因素: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2、股东名册。 3、出资证明。股东之所以能够成为股东,主要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股东的出资是股权形成的实质要件。 4、工商登记。 5、股权转让
挂名股东是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与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他方投入的不出资一方股东。从形式上看,挂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其姓名或名称,符合股东的形式要件;从实质上看,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认缴的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有很多,主要包括股权转让瑕疵、代持股行为、股东除名、虚假增资行为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
出资缺陷下股东资格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部百分之二十,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百分之八十,构成股东出资不足; 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即股东出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 3、虚假
股东拒不出资,公司可依法解除其股东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
股东拒不出资解除股东资格的依据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拒不出资,公司可依法解除其股东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
第一,源泉证据,又称为基础证据,是指证明股东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比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协议等,就属于源泉证据,这些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原始证据。第二,效力证据,又称为推定证据,即股东名册的记载,凡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推定为股东,享
挂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虽具备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的实质要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是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变更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时受让人即享有股东资格。股权变更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东之所以取得股东地位,是因为股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即股东根据其股东资格享有的股权。股权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分红权,即获得公司利润和红利的权利;二是按照自有股权比例投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的权利;三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的方法:若是与公司外的人发生纠纷,应当以工商登记为准,对内应当以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确定股东的资格。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