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买卖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将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这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适用《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若是买受人是自然人的话,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买受人是
公司债务是企业债务的一部分,企业债务除了包括公司债务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债务。公司属于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偿还,出资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资人滥
公司的监事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总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一般来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但是二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可以领取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包括: 1、公司债务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务。如果形成债务的合同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导致合同债务无效,则该债务无法对外转让,其转让行为也会无效。 2、转让的债务必须具备可转移性。如果债务不具备可转移性,则不能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或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抽逃公司资产
对于公司破产,银行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这种情况时,要看银行债务属于什么债务,清偿时按照以下这个顺序就可以。 企业法人在偿还债务前,要先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企业法人要按顺序还债: 1
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申请破产后,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主张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必经的一个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往往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为保护公司的及股东的合法权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
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在法律意义上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积极的主张债权,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还会根据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情况,根据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和比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