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单位。 2、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是过失。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中心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其对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根据我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犯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刑如下: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
一、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修正案第三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时间是2014年12月1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决定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事故等实际
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是对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通常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雇主,对安全生产、作业负有组织、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在道路上的,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而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刑法》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以及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