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不是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不算,责令暂停销售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其中包括责令停产停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这种处罚不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
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停水停电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冻结等。而停水停电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中。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如工商行政机关对有贩运、销售违禁物品的
醉驾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者,并一定是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般都先会被刑事拘留,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