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民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是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
没有约定借款的利息的处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
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的除外。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如果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利息的约定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协议进行补充。如果借贷双方不是自然人,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合同等的内容,根据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
要合理约定借款利息,双方宜采用书面方式对利息的计算方式,计算期间进行明确约定,并且为保证利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借款利息的上限不宜超过年利率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