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离婚后,夫妻应当约定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 1、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定转移依据是在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毁坏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平均原则来处理。法律规定了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