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如果别人抢注商标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在我国对于商标抢注可以撤回,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5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可以申请撤销。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
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 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 2、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5、商标代理人私自注册委托人
公司注销商标会被撤销而不是无效。商标的撤销是由于公司注销后民事权利的消灭引起的,而商标无效是由于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公司注销前如果没有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公司注销后公司资格消灭,不再享有民事权利,商标管理部门会撤销该商标。
在我国对于商标抢注可以撤回,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5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