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开发
房屋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身的问题,并且在保修期内,就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和承担侵权损失的,买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房屋质量评估由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住房质量问题又称住房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的问题。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并非所有可见的房屋缺陷都是质量缺陷,如小裂缝和非常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缺陷在工程施工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则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拨打 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找开发商处理;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处理;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应该由楼上下住户处理。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申请复检。检验不合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权时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房屋出现问题,找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如果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开发商协商,具体如下: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提起仲
一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协会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