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
行政处罚是处分。法律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行政拘留等处罚。上述处罚可以分为声誉罚、财产罚、资质罚、以及人身罚四种。
有没有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属于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处罚法减轻处罚的规定是: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根据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
《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日期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没有约定的,且无法确定的,即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的条件有具有外部管理职能;是行政机关;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民法典中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法人的定义如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若成立法人需要有关机关批准的,遵照其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