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有: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总结来说,
(一)起诉的条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
房产诉讼受理范围:大多是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当事人因
诉讼代理人范围: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且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形。在具体范围上,则只赔偿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并不在赔偿之列。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受理的范围包括: 1、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