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不予认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工会组织可以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在30天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认定后,向单位提交报销申请书,单位审核完毕后,在半个月内发放到位。工伤赔偿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伤残金和停职期间的工资等,由社保机构和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后,当事人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相关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是可以正常报销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一般来说都是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先行垫付。然后该员工申请工伤鉴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就可以对已经发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也可以自行纠正。
劳动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一般没有报销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限制,只要材料齐全可以随时到工伤赔偿机构来进行报销处理。但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的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需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