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一、股权代持人算是公司股东吗 股权代持人也算是公司股东;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
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不是发起人。发起人是发起组织公司的人或公司的创办人。也就是说在公司设立时参与公司设立,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才是发起人。公司成立之后再加入的股东当然就不是发起人。
持有原始股是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
持有原始股是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持少数股份股东有以下法律保护: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优先股一般认定是属于股东权益的。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干股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创立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相关的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干股股东公司无偿赠送,不出资,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却不受任何损失,这就叫干股股东,通常被用来拉拢
历史股东一般不再是股东。历史股东是通过转让其全部股份、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等方式而退出公司的人,在退出公司后,就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利。
从事实上来说,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和数量。因此,只要公民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该公司的股东。然而,上市公司一般对外发行的股票数量是比较大的,所以中小股东无法进入董事会进行日常管理,也没有发言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属于股东独有的权利。公司聘任的总裁或者是法定代表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内部可以互相转让股权,但是双方需要协商一致才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