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非法终止劳务合同需要赔偿。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则需要赔偿。
合同自然终止如果属于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提前解散;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合同终止一般没有赔偿。但若一方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后义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前述的后义务一般是指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需要支付补偿金。
终止合同存在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试用期终止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
合同自然终止,不一定需要赔偿,但在下列情形下需要赔偿,即合同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等情形。
终止劳务合同,不一定需要赔偿。但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则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