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基于双方自由真实的意思,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与社会的公共秩序,那么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当然,除此之外,合同要成立还需要满足合同成立的相关要件。 以个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例,基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公司未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投诉,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满足则是无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订立合同时,自然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订立时不能存在欺诈、胁
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满足下列要求就有效: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有效。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个人与劳务公司签的合作协议有效: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超过一定的期限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总公司签合同适用于分公司,但只是在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内适用,超出营业范围的,和分公司无关。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把合同给员工的,算违法。生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企业拒绝给员工一份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企业改正;给员工造成损害的,还要依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