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做借款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有效。 2、除非能够证明承担担保责任是在被胁迫或者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协议,这种属于无效。 实践中,担保责任通常都是在债务纠纷中体现,可以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也可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
借款担保人有效期: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担保人有有效期。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监事所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对公司负有监督的责任,如因不尽职而造成公司受损失者,对公司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2、对第三者负责,监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如违反法令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对他人应同公司一起负连带赔偿责任。
名义借款人免责的情形主要表现为: 1、借款合同的无效,比如名义借款人或者对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被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等; 2、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名义借款人对其合同免责,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责任。
共同借款人免责条件为债权人同意债务由一方借款人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所以债权人可以给部分债务人免责,不过其他债务人还款之后是可以向被免责的债务人追偿的。
借钱的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承担有期限限制,保证期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承担一般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另外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借贷中的一般保证人承担其约定保证范围内的责任,借贷中的连带保证人则需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还款责任。
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如果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担保人还款保证责任可以免除,一般保证人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安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
担保人死了是否还有担保责任,分以下两种情况: 1.担保人死亡之后,如果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之前所设立的担保已经在实质上失去效力了。 2.如果留有遗产,则担保还是有效的,其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1、国有公司。国有公司的投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公司的唯一股东,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国有公司。国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清算主体,负责成立清算组,为公司注销实施清算义务。 2、集体公司。集体公司的投资主体是集体组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