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承担连带责任的分配方式为: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责任的构成包括: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
担保连带责任的有效时间一般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其保证期间应当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的特征: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须有债务关系;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务必须不可分割; 4、连带责任作为一种可以单独承担的财产责任,其对象必须是物种,而不是特定的物体; 5、承担必须有明确
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份额的确定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的,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一般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依法约定的期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为: 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 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借条中的连带责任是,如果保证人在借条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