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连带责任担保的时效,一般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依法约定的时效;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担保期限。保证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连带责任的类型如下: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基于共
是有期限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
银行担保连带责任有期限,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应当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但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约定而定,关于保证期限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情况。具体而言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来确定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期限届满的时间。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担保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方式中,还有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保证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如下: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