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
挂名股东是不能享有股东权益的,因为其并未出资,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名义股东应当补足。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
挂名股东仅满足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信息上显名的形式要件,但不满足出资的实质要件,也不满足参与公司决策、分红、行使股东权利、签署各类文件的表象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
我国《物权法》不承认共同共有存在份额,自然也就没有如何确认的问题;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按实际情况,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的,身份证上的年龄以及姓名是可以改的。更改姓名所需手续: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
其他股东不同意股份转让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份对外转让时,股东要先通知所有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进行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持有人去世,自然人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股份,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继承人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转让及股份,签订协议,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其他股东不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股份转让应由其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除此之外,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进行股份转让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持少数股份股东有以下法律保护: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的条件为行为人作出侮辱、诽谤或者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并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