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当事人在分户之后没有宅基地的,可以再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在批准之后即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没有宅基地供居住的,可以向集体提出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可以转让过户,但宅基地过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
宅基地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是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
本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可以在本村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 1、准备所需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
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属于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村民在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没有过户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1、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可以直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
农村户口人员若没有宅基地的,可以向村集体户口进行申请,经批准后即可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应当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没有宅基地,那就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需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会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超出的总面积在这个范围内的,不予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