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不一样。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或部分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 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 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
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连带债权或者承担连带债务的债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执行必须以有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在民事执行中,有效判决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在共同侵权的判决中,法院认定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人民法院
连带之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
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1、数人就各自的契约义务不履行,而对同一债权人负同一损害赔偿责任时,该数个债务即结合成不真正连带之债。 2、数人因各自的侵权行为,致使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 3、某人之违约责任与他人之侵权责任相竟合。
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3、法律要求不同。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包括:多个债务必须是基于不同原因产生的,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都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等。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若干债务人根据各自的地位,基于不同的原因,偶然产生相同的给付内容,各自独立承担对债权人充分履行的义务,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的债务一个债务人。债权与债务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债权与债务之间,以及请求权与债务之间既不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条件: 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 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 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 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