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怀孕的妇女一般不可以羁押。怀孕妇女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怀孕的妇女可以羁押但是实践中一般不会羁押。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般不会羁押,会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但不羁押的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罪,
刚流产的妇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怀孕的一般不可以羁押,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怀孕的妇女是不能进行羁押的,人民法院在对其判处刑罚后,也不得对其进行收监。《看守所条例》规定,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 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
怀孕的妇女不能羁押,可以实行取保候审。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直接涉及到异地羁押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中。该条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刑事诉讼法》中未提到“异地”二字,但与羁押相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
我国刑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六种疾病不能羁押。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办法: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形; 2、正在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妇女; 3、特殊案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