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法律未规定公安局批捕检察院放人,而是规定了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的,则公安机关就应当放人,并应当将释放被拘留的人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已经批捕的情况下,应当写逮捕意见书。在批捕后,应当由当事人的辩护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写出逮捕意见书,对相关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根据自己对相关法律适用的理解作出合法的解释和说明,在检察机关作出审查后,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
批准逮捕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人民检察院关于批捕的规定:如果检察院决定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不予批捕的,应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还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逮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人民法院批捕的,对行为人不需要收监,羁押在看守所即可。收监是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检察院批捕不一定会判刑,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判刑的标志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而不是人民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虽然逮捕是一个相对比较关键的信号,但随着逮捕后调查工作的深入,什么样的结果
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需要逮捕的,在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不可以。检察院没有量刑权利,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量刑方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