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下列情况下检察院可以自行逮捕嫌疑人: 一、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有必要逮捕嫌疑人的;或者在此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需要逮捕的二、检察院自侦的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的。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 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自行逮捕: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有必要逮捕嫌疑人的;检察院在自侦的案件中,认为需要逮捕嫌疑人的。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检察院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批准逮捕: (1)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有充分的物证与人证证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犯罪,并能证明该犯罪是由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并且该人证与物证已经被查实过,可以充当判案依据的,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捕后派出所一般会在两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把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在批捕请求被受理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职员,依旧需要对案件展开侦查。如果是侦查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的,此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批准决定要按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