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法律适用错误的、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的、伪造相关证据的、隐瞒证据的以及存在其它违纪情况的,都可以导致劳动仲裁裁决无效,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员工的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其他。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依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原仲裁协议效力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未决争议,或者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撤销仲裁委的仲裁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违法、证据伪造或隐瞒等问题; 2、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仲裁申请书;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委托人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地址确认书;其他。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原仲裁协议的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申请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仲裁申请书,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 3、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4、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 劳动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