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
隐名股东法律规定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仅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2、隐名股东需要转变为显名股东的,应当依法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隐名股东的其他法律规定。
隐名股东的法律规定为: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隐名股东可以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代持股协议是有效的。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 1、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2、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 2、隐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关系, 3、隐名股东与公司股东以外其他人的关系。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 1、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2、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
隐名股东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隐名股东则是不合法的。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协议的,内部股东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的,应当作为股东行使权力,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并对内部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2、隐名股东作为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