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
1、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例如。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规定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事先约定的最低数量的代理业务额
法律上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签字时签合同被代理人的姓名,但需要同时注明合同代理人代签。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签合同代理人名字的时候,代理人需要签合同被代理人的姓名,并且同时注明合同代理人代签的情况。代理人通常只能在代理的权限内,通过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合同会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委托代理人要根据被代理人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保险代理合同可以约定解除,也可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觉解除合同。
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动解除合同。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的方式分别有:约定解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1、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例如。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规定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事先约定的最低数量的代理业务额
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动解除合同。
保险不是本人签字才有效,一般对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即可生效。且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代理人签合同是否要负责分情况判断: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之内签订的合同,相关法律责任归于被代理人及委托人,代理人不用负责。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的合同,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