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
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有以下几个原则: 1、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
不同合同的履行地确定方式有: 1、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2、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3、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4、其他标的,在履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
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仍不能确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
技术合同履行地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甚至是没有约定的情形,则可以协议补充。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伙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方式有: 1、借款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的履行地;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因此借
运输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运输合同纠纷时根据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交由纠纷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一般应由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做强制性要求,没有约定购销合同履行地或购销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可达成补充协议,或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