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可撤销合同之撤销权可以放弃。 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法定期限为1年,这个为固定期,无暂停、中断或延长,即排斥期1年法定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撤销权人在此期限内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合同纠纷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则不论第三人有无恶意,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
刑事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这样确定:即由哪个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就由哪个法院做管辖法院。一般是原一审、二审或者其上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之间的区别是: 1、二者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先有立案管辖,后有审判管辖; 2、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审判管辖,如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则提前终结诉讼程序; 3、二者均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审判管辖
(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撤销原判
管辖权异议裁定再审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民事再审案件的再审审查: (一)管辖错误和管辖权异议;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再审审查要点。 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案件再审审查中的审查原则。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审判管辖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审判管辖通常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通常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这两种划分方式。法定管辖指的是法律规定的管辖,一般会分为以下三种: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而裁定管辖
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后不可以再次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