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普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是关于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后不服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诉讼时效为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两种,第一,若是经过行政复议的,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逾期满十五日之日起诉;第二,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两种:第一、若是经过行政复议的,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逾期满十五日之日起诉;第二、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期间以时、日计算的,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经过期间的实际时数和日数,即为期间届满;期间以月、年计算的,其起算以日为标准,经过期间的实际月数或年数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两种: 第一、若是经过行政复议的,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逾期满十五日之日起诉; 第二、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