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执行担保申请一般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以便执行法院进行审查。执行法院不应主动依职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特别是不能在明知被执
执行担保的概念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
执行担保应具备的条件执行担保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担保申请必须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应提交书面申请,以便查证。 2、担保的方式。《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
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其与和解协议为主从合同关系,其设立的程序应与和解协议相同,经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人就担保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担保即告成立。执行和解是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虽然没有法律授予执行法院审查的权力,但
担保合同如果符合如下的情形,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的,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是不同的,在适用对象和适用方式上有所不同。执行担保针对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被执行人请求提出执行担保,申请法院作出暂缓执行的担保方式。而民事担保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为了保证经济往来活动,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而以担保的方式保障
一、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三、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合同如果符合如下的情形,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
执行担保的方式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但是,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