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8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携带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达到较大标准的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罪。数量较大的标准为: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量刑规定为:犯此罪且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所谓非法携带,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而携带或者以其他方式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携带未灭活毒品原植物幼苗行为。 本罪的对象是未灭活的毒品原植物幼苗,用于提取、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 携带灭活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幼苗不构成本罪。 所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构成: (1)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行为具备下列要件的,可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而携带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