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拖欠工程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时候当项目完工时,发包方由于各种原因都无法及时的与承包方结清工资款,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
第一,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第二,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主张逾期利息。
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就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借贷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利息约定明确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进行履约。另外,双方约定的利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2、如果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的,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借款合同中么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要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结合当事人或者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