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者直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 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
1、合同显失公平的无效,不具有效力,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后,合同溯及到成立之日起自始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1,合同不公平签字了的情况下也能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
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
关于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可从如下方面加以认定: 1、获利方主观上存有恶意。即获利一方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过于轻率地订立或履行了显失公平的合同。获利方的主观恶意就在于:明知自己的经济、政治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受损害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时与其签订合同,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又或者是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具体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显失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在明知行为人处于危困状
合同显失公平是否有效需视情况而定: 1、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效力待定; 2、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