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没收财物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其中就包括没收非法财物: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不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上述行政机关应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但不能委托给其他机关或工作人员实施。
加处罚款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中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法规只能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对孕妇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间接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执行罚和代执行两种形式。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方法为标准,可将执行性强制措施分为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措施两类。 (1)执行罚。指强制执行机关通过使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方
行政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都有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行政机关需要当场告知当事人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依法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罚款数额按法律规定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